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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如何確認股東資格?
類案裁判方法 | 股東資格確認糾紛案件的審理思路和裁判要點 編者按 為全面提升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案件的裁判品質,進一步促進類案價值取向和適法統一,實現司法公正,上海一中院探索類案裁判方法總結工作機制,通過對各類案件中普遍性、趨勢性的問題進行總結,將法官的優秀審判經驗和裁判方法進行提煉,形成類案裁判的標準和方法。 本期刊發《股東資格確認糾紛案件的審理思路和裁判要點》,推薦閱讀時間23分鐘。
2020-03-10 3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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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永久居留,你怎么看?
近日,司法部、國家移民管理局在京聯合召開《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座談會。部分企事業單位人員、社區干部、居民和專家學者應邀參加會議,對《條例》(征求意見稿)進行深入討論,發表意見建議。與會人員認為,通過賦予外國人永久居留資格吸引人才、專業人士和域外資本參與本國建設,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是許多國家在發展進程中的普遍做法。為了進一步規范和改進外國人永久居留審批管理工作,適應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加快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需要,促進中外交往,我
2020-03-09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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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后能主張未及時辦理手續期間的工資嗎?
【案情概要】 李小二2018年1月15日入職某車業公司擔任總經理工作,2018年3月1日雙方簽訂一年期限書面勞動合同,合同約定月工資3100元。7月31日,經李小二提出,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公司為李小二出具了《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 合同解除后,李小二主張公司未按實際約定向其發放6、7月份工資80000元。公司稱其已于5月31日離職,6、7月份未到公司考勤上班,不存在拖欠工資現象。 雙方經協商未成,遂李小二2019年1月8日申請仲
2020-03-09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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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辦國辦印發指導意見:高級法院和具備條件的中基層法院調整設立專門的環境審判機構
驥路按:《指導意見》指出,要建立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制度。強化對破壞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查處偵辦,加大對破壞生態環境案件起訴力度,加強檢察機關提起生態環境公益訴訟工作。在高級人民法院和具備條件的中基層人民法院調整設立專門的環境審判機構,統一涉生態環境案件的受案范圍、審理程序等。探索建立“恢復性司法實踐+社會化綜合治理”審判結果執行機制。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
2020-03-05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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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 (2020年2月24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為了全面禁止和懲治非法野生動物交易行為,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維護生物安全和生態安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衛生風險,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加強生態文明建設,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出如下決定: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
2020-02-25 1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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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案裁判方法 | 勞務派遣合同糾紛案件的審理思路和裁判要點
勞務派遣是指由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然后向用工單位派出該勞動者,使其在用工單位的工作場所內勞動,接受用工單位的指揮、監督,以完成勞動力和生產資料結合的一種特殊用工方式。勞務派遣合同糾紛案件即主要圍繞勞務派遣用工產生的各類爭議案件。審理該類案件需要把握勞務派遣合同下勞動力的雇傭與使用相分離的特點,厘清不同法律主體項下的法律責任。為提高該類案件的辦理質量與效率,現以典型案件為基礎,對勞務派遣合同糾紛案件的審理思路和裁判方法進行提煉和歸納。
2020-02-25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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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中院首次適用二審獨任制 | 現場直擊
今天,上海一中院首次適用二審獨任制即由一名法官審理的方式,公開開庭審理一起健康權糾紛上訴案。當天一起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上訴案亦適用獨任制審理。而此前,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二審案件一般由三名法官組成合議庭審理。 因處于戰“疫”特殊時期,該兩起案件均依托互聯網技術,進行無接觸式“云間”庭審。 上述健康權糾紛上訴案中,貨車司機在義務幫工中摔落受傷,一審法院根據各自過錯程度,判決貨車司機承擔20%責任、被幫工公司承擔80
2020-02-24 1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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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二中院公布實施《二審獨任制實施細則》
2月18日上午,上海二中院民事速裁團隊負責人李迎昌在線開庭審理了一起勞動合同糾紛案件,這是上海二中院《關于民事訴訟第二審程序中適用獨任制的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實施后,采用在線開庭方式審理的首個獨任制案件。 一個法官的在線開庭 與此前在線開庭不同的是,法官依據《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適用獨任制程序審理該案。李迎昌經閱卷后查知,被上訴人代理人遠在四川,因疫情無法確定何時返滬,而來滬打工的被上訴人
2020-02-21 5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