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中院公布實施《二審獨任制實施細則》
2月18日上午,上海二中院民事速裁團隊負責人李迎昌在線開庭審理了一起勞動合同糾紛案件,這是上海二中院《關于民事訴訟第二審程序中適用獨任制的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實施后,采用在線開庭方式審理的首個獨任制案件。
一個法官的在線開庭
與此前在線開庭不同的是,法官依據《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適用獨任制程序審理該案。李迎昌經閱卷后查知,被上訴人代理人遠在四川,因疫情無法確定何時返滬,而來滬打工的被上訴人因工負傷,急需確認勞動關系后繼續維權。
在征詢雙方意見后,他連線上海和四川兩地,以獨任制方式順利完成了這次在線開庭。
疫情之下的公布實施
作為被授權開展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工作的法院,上海二中院這套《實施細則》的出臺背景有點特殊。
事實上,2020年1月,為進一步規范推進二審獨任制審理方式,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改革方案》等規定,上海二中院在前期調研的基礎上迅速起草了《實施細則》。
疫情阻擊戰打響后,考慮到二審獨任制審理以“開庭為原則”,隨著在線辦案成為疫情防控期間的重要工作機制,法官一人在線審理獨任案件的優勢將愈發明顯——能夠有效減少法庭人員聚集,降低疫情風險,切實提升司法效能,充分保障審判工作的高效有序運轉。
結合本院民事案件的受理情況,2月6日上海二中院制定《實施細則》并公布實施。
《實施細則》的制度細節
明確適用條件
明確第一審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結案以及不服民事裁定的,事實清楚、法律適用明確的民事二審案件,可以適用獨任制,由法官一人獨任審理。立案庭程序團隊、民事審判庭速裁團隊及商事審判庭速裁團隊,原則上適用獨任制審理符合條件的簡單民事二審案件。
細化操作流程
二審獨任制審理案件的篩選將以電腦識別為主,人工識別為輔。在立案庭設置繁簡分流官,簡單案件完成識別后,將通過隨機分案系統,隨機分配給獨任法官審理。探索建立簡單案件標識制度,轄區基層法院可在案件移送時標識案件繁簡程度。
規范審理方式
二審獨任制審理以“開庭為原則”。獨任法官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的,可以采取查驗案件查詢碼等方式核實當事人身份,通過移動微法院、在線視頻、同步錄音電話等方式聽取當事人訴訟意見。認為仍有必要當面聽取當事人意見的,也可通知當事人到法院。
確定轉化程序
出現部分情形時,應依法轉為合議制審理,如案件涉及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新型復雜、可能與已生效類案判決矛盾等。
轉化為合議制審理的案件,案件承辦法官不變,其他成員將按照“一分流兩隨機”原則組成。合議庭成員確定后,將以書面形式通知。在獨任制審理形態下發生的先行訴訟行為及訴訟效果都繼續有效。
落實審判監督
事前,由電腦及繁簡分流官篩選再隨機分案。事中,對需要改判、發回重審的案件,應當提交專業法官會議討論。事后,將借助現代化技術等加強對獨任法官已審結案件的質量評查,并嚴格落實司法責任。
在線開庭+《二審獨任制實施細則》,上海二中院的二審獨任制改革試點,以技術力量和制度優勢充分釋放司法效能,在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和聚集的情況下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充分展現了法院司法改革成果在疫情之下所爆發的巨大戰斗力,也為進一步深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提供了實證依據。
文章來源:上海二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