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典”丨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這部“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密不可分。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推出“每日一‘典’”欄目,每天帶你讀一則民法典的亮點法條。今天,讓我們一起來看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結婚為什么要辦理結婚登記?
請看民法典相關條款: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轉載自:最高人民法院
來源: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