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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裁判要旨(2019)》摘要
2019年1月1日,根據中央決策部署,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正式掛牌辦公,統一審理全國范圍內的專利等專業技術性較強的知識產權上訴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的成立,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建設知識產權強國和世界科技強國的戰略高度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推進公正司法的重大改革舉措。一年來,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通過切實加強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建設,依法審結一大批具有重要影響的技術類知識產權案件,大力提高知識產權保護力度,不斷推進技術類知識產權案件
2020-04-17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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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知產法院、三中院首次共同發布知識產權審判白皮書
4月15日上午,在第20個世界知識產權日即將到來之際,上海知識產權法院(以下簡稱上海知產法院)與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三中院)共同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了兩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白皮書,并公布了30個典型案例。這是上海知產法院連續第五年發布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白皮書,也是上海三中院第一次發布知識產權刑事司法保護白皮書,白皮書均以中英文公布。 “2+1”審判實現更嚴、更全保護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設立知識產權法
2020-04-16 2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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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事證據規定》熱點解讀之二 | 至正論法-上海二中院
民事案件涉及到法律之外的技術性、專業性問題時,常常需要結合鑒定意見對事實作出判斷。2012年民訴法修改時,將“鑒定結論”改為 “鑒定意見”,既突出了鑒定人在提出鑒定結果時的主觀性,也防止“以鑒代審”現像的發生。 近年來,司法鑒定的鑒定周期長、質量差,甚至出現虛假鑒定、鑒定后隨意撤銷意見的現象。為了規范司法鑒定,新規用15個條款做了細化規定,其中頗有首創性的規定。主要體現在第30條至42條,第79條至第81條中。
2020-04-16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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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事證據規定》熱點解讀之一 | 至正論法-上海二中院
2019年12月,最高院公布修改決定,將2002版證據規定(舊規)進行了首次、全面的修改。施行了十余年的舊規歷經民訴法三次修改和民訴法解釋的出臺,部分規定已落后于司法審判實踐。為此,最高院根據“四五改革綱要”關于“貫徹證據裁判規則、完善民事訴訟證明規則”的要求,歷時四年,對舊規進行了修改。 新規全文共計100條,在體例和結構上延續了舊規。包括六個部分:“當事人舉證、”“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舉證時限和證據交換”、“質證”、“證據的審核認定”、“其他”。
2020-04-15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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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上海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全文公布啦!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34號 《上海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已由上海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于2020年4月10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0年4月10日 上海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 (2020年4月10日上海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2020-04-14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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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院出臺破產受理等信息即時推送工作機制規定
為健全和完善立、審、執、破工作銜接機制,有效壓縮辦理破產時間和成本,切實提高破產回收率,近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高院)制定并印發了《關于破產受理等信息即時推送以及做好相關銜接工作的指引》,從信息提示、提示效力、立案告知、保全解除、訴訟中止、執行中止等方面,就法院裁定受理破產等信息的即時推送,以及做好相關銜接作出了規定。 制定背景 加強破產審判工作,對于促進企業重整和有序退出,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具有十分重
2020-04-14 1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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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上海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全文公布啦!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35號 《上海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已由上海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于2020年4月10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20年4月10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0年4月10日 上海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 (2020年4月10日上海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2020-04-13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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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投教 | 關于“可轉債”,您需要了解的10個問題
關于可轉債申購 投資者是否可以多個賬戶同時申購同一只可轉債?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第六條的規定,投資者參與可轉債網上申購只能使用一個證券賬戶。同一投資者使用多個證券賬戶參與同一只可轉債申購的,以及使用同一證券賬戶多次參與同一只可轉債申購的,以該投資者的第一筆申購為有效申購,其余申購均為無效申購。 投資者申購可轉債,未足額繳款會影響新
2020-04-13 1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