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典”丨生父母可以作送養人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這部“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密不可分。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推出“每日一‘典’”欄目,每天帶你讀一則民法典的亮點法條。今天,讓我們一起來看第一千零九十四條。
什么情況下,
生父母可以送養子女?
請看民法典相關條款:
第一千零九十四條 下列個人、組織可以作送養人:
(一)孤兒的監護人;
(二)兒童福利機構;
(三)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生父母。
轉載自:最高人民法院
來源: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