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典”丨樣品并不僅供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這部“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密不可分。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推出“每日一‘典’”欄目,每天帶你讀一則民法典的亮點法條。今天,讓我們一起來看第六百三十五條。
憑樣品買賣,
樣品質量真的僅供參考嗎?
請看民法典相關條款:
第六百三十五條 憑樣品買賣的當事人應當封存樣品,并可以對樣品質量予以說明。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應當與樣品及其說明的質量相同。
轉載自:最高人民法院
來源: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